與此同時,我們還應採取配套措施控制由於正常的外貿順差增長帶來的外匯流入過量的問題,將國內的流動性進一步降到合理水平:
第一, 改變目前全額換匯的結匯政策,限制出口企業將外匯收入換成人民幣的比例,同時設立特別賬戶存入出口企業余下的外匯收入,從而把部分流動性截留在境外。當有資金需求時,企業可以通過不同的渠道使用特別帳戶裡的外匯,例如:(1)用外匯存款憑証做抵押按一定比例(比如面值的 80%)向銀行借人民幣﹔(2)直接在國內銀行間市場出售外匯存款憑証換取人民幣,但需繳納較高的手續費(比如在人民幣值穩定的前提下,繳納面值的 3-5%),降低企業換匯的動力﹔(3)將外匯直接出售給有海外投資需求的其他境內企業﹔
第二, 進一步完善目前實行的 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機制,吸引國內投資者用人民幣購買外匯,投資全球資本市場。由於過去兩年裡國內股市瘋漲,近期推出的 QDII 投資又受國際大市拖累表現欠佳,投資者購買 QDII 的積極性受到打擊。針對這一狀況,我們一方面要盡快發展國際水平的 QDII 專業管理機構,同時加強投資者教育工作,使投資者不要過分關注國內市場的短期回報而忽略投資風險,學會利用國際資本市場優化投資組合,從而自願地將更多的人民幣換成外匯,投資全球資本市場。值得注意的是,我們不應讓投資集中於與內地市場價格相關性高、投資者重疊面廣的香港市場。全球化的投資策略不僅有利於分散風險和維護香港市場的穩定,而且能起到加強我國與世界的金融紐帶,促進國際合作的作用﹔
第三, 我國還可以通過國有金融機構採取措施進一步增大降低流動性的力度。除了繼續利用國家外匯管理局和中國投資公司對外投資,我國還可以鼓勵國家開發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為中國企業(包括民營企業)到境外投資提供大量外匯貸款支持。
總之,我國應當採取“多管齊下”(匯率政策,對外投資,外匯貸款),“多頭並舉”(外管局,國家投資公司,國開行及個人投資者),既“防洪”(穩定匯率,設立外匯特別帳戶),又“泄洪”(對外投資,外匯貸款)的綜合治理方案,迅速從根本上減輕我國流動性過剩的壓力,從而消除商品和資產通貨膨脹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