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的英国边境法(UK BORDERS ACT 2007)之中有条例监管所有在英国居住(永久或有期限)的非英国或欧盟公民人士要申请及签发智能移民身份证(BIOMETRIC IMMIGRATION CARD)。
加强身份确认
自2008年开始,所有在英国境内申请居留身份的人士都要同时申请智能移民身份证。而获得批准居留的申请者不再在其护照上贴上居留批准而是发出这身份证。这个措施的目的是可以加强保安提防假冒签证或身份。智能身份证有芯片可以实时核对持有人的指纹及相片。以前发出的批准签证虽然也有特别纸质及盖章但没有明确的科技可以实时确认持有人的身份及核对往往要致电内政部档案查册,费时费事。直至2012年,所有需要申请居留的人士都已得到发出智能卡。而所有移民官及某些警察都携带智能身份证的阅读机,可以实时核对身份及确定居留权的限期和相关的其他资料。与香港人所持有的智能身份证一样,英国的智能卡也是按照法律规定一定要申请,保存及更换的。
但到目前为止,这智能卡只限英国境内申请居留的申请人所有,海外申请首次签证的人还是发出贴在护照内的纸质签证。一般有效期为三年,所以到三年后申请延期时才需要依法申请智能卡。所以还是有两种不同的身份证明文件。
海外申请统一
在11月13日内政部已公布将2007的法例修改,预期在2015年初将会实施在境外申请入境签证的人都要同时申请智能身份证。当然只适用于申请在英国逗留超过六个月签证的申请人。一般的探访、考察、商务签证没有受到此政策的影响,但学生、劳工、投资及家属等签证就需要。但内政部办事一般都是要将事情复杂化,及找机会“搵钱”。新法例不单规定申请人在申请时在限定时间内要提供智能卡的资料,还要规定取得智能卡后要保持卡内的资料要及时更新,例如转换地址、身份或工作等等的有关资料,现更因为海外申请也需要智能卡,加上规定在限定时期内要到英国收取发出的智能卡。如果在指定期限内未能依法行事,则在新法例上加上了可以向申请人罚款!
即是说在申请时未能及时提交资料, 内政部提出的罚款定额为250英镑。 在居留期间未能“保持”资料更新或纠正,及未能及时领取智能卡,都有可能被罚款125英镑。 但英国政府是公正的,如果被罚款时可以提出有力的原因而值得同情,则可以减少100英镑的罚款,哈哈!!又如果申请人是小于十八岁,则他/她的父母或监护人要代未成年申请人缴纳罚款。
还有,如果被罚后90天仍未将违反的规定纠正,则可以再被要求罚款250英镑或125英镑。如果在五年时间之内有三次申请时违规,或五年之内有五次违规(不论轻重),则内政部可以取消居留签证或严重的可以取消永久居留权!
底线在人权
这法例只是要申请人提供个人资料,维持资料正确及应用智能卡,以便内政部有确实身份的系统及记录。但新例竟然会因为未能及时提供或更新资料可以取消居留权及签证,这不是“妹仔大过主人婆”?申请居留及签证的移民法例已经收紧得差不多不可再紧的了。有幸可以符合移民条例的现在还有多一样情况可能被取消移民资格。证明英国内政部要对海外人士的操控变本加厉。越来越有被监视的感觉。
新规条跟现时新移民法一样,是没有上诉权的。但英国还是有人权的,所以规定未发罚款前内政部会考虑是否违反人权法,也会发出警告信,如果没有改变才会发出罚款告票。而虽然没有上诉权,但在限期前提出证据没有违规,或受到不公平对待或罚款额过高,即可以向内政部提出反对。如内政部不接受证据及解释,即可以向法庭提出这些证据作审判。但如所有英国的民事诉讼一样,如最终结果是败诉,则要负责对方的律师费及堂费。可能会双重损失。
对于这新法例,本行认为对华人影响不大,原因是中国及香港人都已经有随身携带身份证的习惯。同样地在中国及香港身份证的重要性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甚至乎大多数的欧盟国家的公民,早已有身份证及护照两种不同的身份证明文件。主要分别是身份证是国家内部的证件,而护照是对国外运用的证件。
但对于英国这个惯性开放的国家来说,这些法例是极度干预个人的人身自由及私隐的。也正是这个原因,这些法例只针对海外人士。早几年,政府曾提出要所有公民要持身份证时,被大多数激烈地否决,结果整个身份证的草拟法案被搁置。现在只能应用在海外人士身上。
(作者为英国李贞驹律师行董事,李贞驹律师日后将继续为华人分析及评论英国各方面的法例问题。如有任何疑问可寄电邮至uk@people.cn人民网会代转李贞驹律师。资料只供参考,法律如有改变,以官方公布为准。篇幅所限,任何提出之查询,将整理后提出重点讨论。个别之查询,恕未能逐一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