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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投资移民的二百万英镑能买到什么?

李贞驹

2014年11月11日12:40    来源:人民网-英国频道    手机看新闻

    因商务需要,经常飞来飞去,往往要靠看报纸杂志来打发时间。最近看到一则关于“高净值个人”的文章。早在1996年第一份全球财富报告面世时,就将拥有超过一百万美元流动资金的人群定义为高净值人士(High Net Worth Individual),简称HNWI。时至2007年,HNWI的定义已不够贴切,所以一个新的名词——超高净值人士(Ultra High Net Worth Individual),简称UHNWI诞生了。这组别是形容拥有净资产超过三千万美元的人群。时至今日,已有报告指应该是拥有超过一亿美元流动资产的人群才能算是超高净值人士。

    二百万英镑

    那么最新的英国投资移民第一等级投资者签证的二百万英镑资金要求是否太高了?根据世界财富报告的数据,高净值富豪全球有一千三百万个。而超级富豪也有近二十万个,二百万英镑这个数字对于这些富豪以及超级富豪来说,并不是一个大数目。这可能也是英国内政部“加价”的原因之一。投资额提升到二百万英镑已在周四开始。但用这么高的投资额还可以买到什么?

    国债、房产、护照

    英国第一等级投资者签证的二百万英镑投资额一定要投资在国债或有营运的英国公司股份。五年之后可以获得英国的永久居留权,但还是要有居住时间要求及英语水平的要求。买房产吧,在伦敦高级住宅区,二百万英镑可以买到两房的高级单位。但要买独立屋或者比较大的公寓单位,二百万的价钱可能就要选择较偏远的地区了。

    二百万英镑相当于大概一千九百二十万人民币。如果换成欧元的话,就大概相当于二百五十万欧元。最近有多个国家推出最新的移民项目,其中,欧盟成员国之一的塞浦路斯的其中一项投资移民项目就是用二百五十万欧元在塞浦路斯买国债,便可成为塞浦路斯的公民。申请时间为三个月左右,便可以得到塞浦路斯的公民护照。欧盟通用的护照持有者可以在全欧盟二十七个国家自由出入,无居住限制,无工作限制,在成员国住满三个月后还可以享有当地所有福利。申请人所投资的国债要满三年期限才可以卖出赎回投资,但在投资期间,有国债利息的收入。这种投资移民方式无任何居住条件,也没有语言要求,我细心地研究也看不出任何问题。唯一的风险是塞浦路斯国家破产而无法偿还国债最终丧失投资本金。在两年前塞国已试过面临破产危机,但在欧盟中央政府支持下现已恢复稳定。当然不可能排除再面临破产的风险,但英国俗语有云,被雷电击中的机会不会有两次。再研究塞浦路斯的地理位置,它地处地中海东部,位于土耳其南面,是一个小岛。和香港相似,塞浦路斯以前是英国所管辖的,于1960年获得独立。所以岛上的交通制度,法律制度都和英国系统一致。全岛通用英语。塞浦路斯是典型的地中海气候,一年有超过三百天都是阳光。风土人情以希腊及土耳其为主,人口大约一百二十万,小岛风光怡人,所有屋苑都不会距离海边太远。

    但早两年未推出投资移民获得护照之前,塞国推出三十万欧元买房取得永久居留的项目,当时曾经一度在中国内地掀起热潮,差不多所有中介都大力宣传“买房送居留”的项目,因为资金要求低,只要不到三百万元人民币便可获得居留权,又没有居住时限要求。很多申请人都委托中介买房及申请。但塞浦路斯政府在收到一大批申请时发觉所买的房产在当地的市价绝无可能达到三十万欧元的。实时将所有申请暂停,展开调查。后来发觉中介当中有人将价值七万至十万欧元的二手房以三十万欧元的价格卖给申请人。塞政府继续调查是否有中介欺骗申请人或与申请人串通诈骗政府。据我们在塞相熟的律师确认,塞政府已在监控塞的一些中介诈骗罪,现时正在提堂。

    两年前本行也准备介绍塞浦路斯移民项目。派了“钓鱼公”到塞联络塞政府及实地考察。他当时汇报已察觉一些中介有问题,所以要特别小心,本行与当地律师公会及政府移民局取得联系正想推广项目的时候,被塞银行倒闭事件影响,决定暂停项目。现时情况已稳定,英国投资移民涨价,房地产也暴涨,新项目可以直接取得欧盟公民身份,看起来也十分划算。“钓鱼公”也再联系当地律师。他汇报已知道有数名中国籍的“超豪”取得塞的护照现也到了英国投资,工作及他们的子女也到英国上学,不受英国移民条例约束。

    “超豪”购物

    他得知有“超豪”乘搭私人飞机到塞浦路斯作短暂式考察、购房及作出护照申请。

    另外也见到报道,在中国上海由一个UHNWI的女“超豪”为免要周居劳顿去购物,将自己公司的大厦其中三层叫建筑工人建设为香港某大百货公司的模式一样后,再请著名的“来老”公司在她公司大厦设立专柜或专门店成为她私人的百货公司,全天候任她随时可以在心爱的百货公司购物!

    听完这些,二百万英镑?小儿科喇!

    “来老”在香港俚语指外地进口的商品。

    (作者为英国李贞驹律师行董事,李贞驹律师日后将继续为华人分析及评论英国各方面的法例问题。如有任何疑问可寄电邮至uk@people.cn人民网会代转李贞驹律师。资料只供参考,法律如有改变,以官方公布为准。篇幅所限,任何提出之查询,将整理后提出重点讨论。个别之查询,恕未能逐一回应。) 

(责编:张茜、燕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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