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至2015年度的英国国会在六月三日正式开始。由英女皇发表今年年度国会“大计”。这是在明年五月七日大选前的最后一年度的联合政府。女皇的演讲词是由当政的政府执笔的,发表来年的工作。结果今次发表的新方案潦潦可数。社评都表示联合政府两党的分裂明显可见,已没有什么共同意识,也就是说在明年大选前没有什么法律是可以双方合作的。
剥削七部曲
上年度最后所通过的法律就是在五月十四日得到女皇批准的2014移民法。每次新出的移民法都将非英籍或欧盟公民在英国居留的权利剥削。今次也不例外,整个法律分成七个主题部分及九个详细议程。虽然五月十四日已成法律,但除了两项细节是决定在七月十四日实施之外,其余的还待内政部大臣公布实施日期及实施的细节。本专栏将会逐一分析,尤其是对英国华人的影响及要特别注意的事项。首先由婚姻法讲起。
婚前检查
不要误会标题是关心国的身体健康问题。新例在实施后,所有人到婚姻注册处申请登记结婚时都要双方亲自到内政部所指定的注册所申报身份。申报时要递交内政部所指定的文件。不论是否英国或欧盟公民,异性婚姻或同性伴侣也同样要求。若是任何一方未能出示指定的文件或并非是英国公民或有永久居留者,注册官便会递交文件报告内政部。而现时婚姻法的十五天通知期被延长至二十八天才可注册结婚。这段时间容许内政部考虑是否需要向申请结婚者进一步作调查。内政部需要在法定二十八天内通知申请人及注册官是否要进行调查,如否即注册官可以进行注册手续。但如内政部决定进一步调查,即会通知延长通知期至七十天。在这段时间内,内政部有权采取驱逐行动甚至于拘捕及刑事起诉被视为假结婚的申请人。
有留心移民法的读者可能已发问这不是与多年前内政部立法结婚前要得到批准一样吗?但这法律已被英国最高法院宣判为不合法而已被取消了的,这有什么不同呢?
换汤不换药
上次内政部被最高法院宣判结婚自由是被人权法所保障后,这几年已逐步立法剥削人权法的威力,但上次最高法院的判决很清楚确定婚姻自由是一项基础人权是无法改变的。所以今次在立法时已向国会交待了说明,除非申请人不合作提供调查资料,否则内政部是不会阻止结婚的。所以在七十天之后仍会批准结婚,但内政部不会提供调查结果给申请人。当婚后申请人作居留申请时,内政部便可以用调查得来的资料考虑申请,或就算申请人不作任何申请,内政部也会刑事起诉及驱逐假结婚的人。同时这新法例两项细节加强了所有婚姻注册官员的责任对有嫌疑是假结婚的申请人在未接受注册前即要通知内政部。另外容许所有不同地区的注册处及内政部交流申请人资料,脱离私隐法律的保障。这两项细节从七月十四日开始实施。最可叹的是,在国会辩论过程中这些动议未受到议员的关注,差不多没有辩论便通过,可见民意的转变比数年前有多大。申请结婚将会变成很复杂的程序,但未有宣布实施日期。如要避免这苛求的申请,有意结婚的要快走两步了。
(作者为英国李贞驹律师行董事,李贞驹律师日后将继续为华人分析及评论英国各方面的法例问题。如有任何疑问可寄电邮至uk@people.cn人民网会代转李贞驹律师。资料只供参考,法律如有改变,以官方公布为准。篇幅所限,任何提出之查询,将整理后提出重点讨论。个别之查询,恕未能逐一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