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为英国李贞驹律师行董事,李贞驹律师日后将继续为华人分析及评论英国各方面的法例问题。如有任何疑问可寄电邮至uk@people.cn人民网会代转李贞驹律师。资料只供参考,法律如有改变,以官方公布为准。篇幅所限,任何提出之查询,将整理后提出重点讨论。个别之查询,恕未能逐一回应。
好朋友“大主持”来电要我证明他的身份。原来他最近回香港采访,钱包被盗,千辛万苦搞证明回到英国,还要补领护照。其中一项要求是要找一个持有英国护照而且认识他最小两年的专业人士,在表格和相片上签注,证明他的身份。我与“大主持”相识多年,自然乐于效劳,但“大主持”在媒体也甚具知名度,出到街上常常有粉丝索取签名,却竟然要证明身份,也是算是十分搞笑。更搞笑是我原来只是第二选择。
“大主持”知道我近年来有不少时间在中国工作,担心找不到我,所以先找了好朋友“大绅士”为他签注。可是在填表格时才发现,内政部改了条文,签注人必须是英国护照持有人。“大绅士”虽然是英国知名人士,可是他却没有英国护照,所以不能签注。“大绅士”其实是女皇委任的太平绅士,更是英国的地方法官,经常审理众多案件,但他却不愿放弃原来的国籍,所以没有申请英籍,也不能帮助“大主持”验明正身。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
我为客户搞不同的手续或法律文件时,如何协助适当的证明文件,也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李贞驹律师行的律师在接受客户委托时,必须向客户千叮万嘱,提供的资料和文件一定要“真实”。客户一般都会表示明白,并确认他们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的,符合申请条例的。但经验告诉我们,对每一个客户提供的文件必须作谨慎的检查。
为什么呢?十五年我们曾经有过这样的经验。客户申请其15岁的儿子来英定居。我们用了三个月的时间与客户取得符合资格的经济证明、居住证明等重要的文件。至于关系证明,客户问需要什么资料。本行告知:“出生证”。客户将所有材料交上,我们预备好完善的申请递交英国驻中国领事馆。谁料不到三个星期便收到通知,申请已被拒。原因只有一个:“出生证是假的”。
告知客户时,那个母亲毫不犹豫地对天发誓,儿子的的确确是在那医院、那时间出生,医院的院长也可以作证。客户坚决的态度令我们怀疑使馆是否搞错了。再三告诫客户,再三确认后,我们向英领使作出上诉,要求提供出生证属假的证明。英领使解释说客户出示的出生证是新版的,她儿子出生的年份并没有该款证书,因而出生证不可能是真实的。
我们再次忠告客户要说实话,而客户也再次起誓,表示绝无虚假,甚至找了医院院长写信证明出生证属实,还将该信公证。英领使收到公证文件后回答本行,他们已直接与公证处及院长取得联络。公证处只肯确认院长的签名而不肯回答出生证是否真实。另外,院长告知英领使“为什么要为难人家?事实是她儿子嘛。”但由于出生证是确认是新出而非出生注册时发出的,在找不到当年的记录的情况下,申请也只好终止了。
担心正规手续较费时
十分明白客户的心态。他们会千方百计地“提供”申请表上要求的文件,却不明白哪些文件只是证明的一种方法,律师往往可以作出其他替代的建议。如果不明白这些细微的分别,可能便会错失成功申请的机会。
一些客户因为怕麻烦,担心依循正规途径办手续较费时,又或看了一些报导,错误理解,以为自己不合申请资格,于是找“中介公司”代行提供文件,或甚钻空子,找门道,以为可以瞒天过海。结果中介倒闭,客户也因而被调查。英国现时签证审查十分严格,而且不断收紧,任何人如被发现提供“非真正”的文件或“非真实”的资料,往后十年的申请将自动被拒。申请人就算“不知情”,也会同样“受罚”。奉劝各位“聪明”的朋友,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