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琳起了個大早,剪剪貼貼,制作慶祝徒步達2,500公裡的大標牌。從庫裡奇巴就關注我博客的讀者或許記得我有離開舒適酒店的障礙症——誰讓它們如此稀缺呢,我數了一下,95天裡隻有7天的住宿是很舒適的酒店。我在清晨6點聽到剪刀的咔嚓聲時,簡直像聽到了我的牢房外正在架設絞刑台的聲響一樣。我所求不多,不過是晚上睡覺時有舒適的床、純棉床單和羽絨枕頭。“真的這麼快就要出發嗎?”我兀自不肯相信。“你已經在這裡睡了四個晚上了!”雪琳不留余地地答道。
為了進一步鼓勵我的這次徒步,幾位出席周四晚宴的中國朋友建議將陪同我一起徒步走出聖保羅。我一直對周四夜晚心存感激。這是一個美好的夜晚,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籌得的善款又多增加了一千多英鎊。我的身體進入了美妙的熱水淋浴,充分享用酒店的歐舒丹肥皂和沐浴乳﹔但我的心似乎還在夢鄉,還在鴨絨枕頭上。
當我們早上8點下到酒店前台時,今天同行的6位徒步旅伴已經到了,其中有:溫州同鄉聯誼會會長張偉先生、巴中經貿交流中心董事長方激女士,已成為好友的巴西中資企業協會曹瀾波秘書長,他們把准備工作打點地有條不紊。方激女士說要挑戰徒步35-40公裡,這讓我們都感覺很佩服,要知道她之前從沒走過幾公裡長的路。(事實上她真的完美出色地完成了這一挑戰)團隊徒步的魅力就在於此。我們不僅有宣傳奧林匹克休戰精神、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募集善款這兩項共同挑戰,還有許多個人的挑戰去實現、個人的夢想去追求。
我們一行從聖保羅東南的第九大道出發,前往西北方的116國道。與我同行的幾位徒步者都是事業有成的企業家,故一路上他們還配有兩輛保鏢車跟著我們,哦不,是他們。我不得不說,當我們穿過一條悠長漆黑、充斥著簡易床和流浪漢的隧道時,我沒有抱怨那幾位保鏢的陪伴,微妙的處境使人不得不謹言慎行。
我絕非那種持有“窮人道德水准低”觀點的人,事實上他們的道德感與富人旗鼓相當,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唯一讓我在徒步時感到不安的是遇上酒鬼或癮君子,他們對酒精和毒品的依賴會影響他們的道理准則或判斷力。在阿根廷和巴西徒步穿越一定數量的市區和貧民窟后,我認為當地的流浪漢社區比倫敦的同類地區要更加有序。我們住在離查靈十字橋附近倫敦最大的流浪漢社區約800米的地方。巴西的大多數貧民窟提供清潔水、電力和醫保。
如我所言,這是一個敏感的話題,用一個英語習語來說就是“走在蛋殼上”。我多麼希望自己心目中的英雄、我上議院的同事——博德勛爵(Lord Bird)——此時與我同在,告訴我應該怎麼做。他是改變了無數流浪漢和成癮者命運的《大議題》雜志(The Big Issue)的創辦人。約翰·博德總說幫助窮人最大障礙之一是中產階級的內疚和多愁善感。他表示自己之所以能做的了實事的原因是自己沒有被任何出於對貧窮的多愁善感牽絆,因為他自己曾親身經歷過貧窮,並脫離了貧窮。他孜孜不倦地工作,幫助他人也能如此。真心希望巴西也有一位“博德勛爵”。
當我們徒步穿過聖保羅國際機場附近的一個貧民窟時,遠處年輕男孩的叫喊聲使我停了下來。我一下子就明白了為什麼: 一隻由一個購物袋和幾個小樹枝制成的風箏落在了我身邊。我想把它拿回給孩子們,但是風箏線實在太長了,卷完估計要花幾個鐘頭。於是我把風箏放在了一面矮牆上,並對孩子們豎了豎大拇指。他們用同樣的手勢回應。
放風箏在這一地區的貧民窟中特別流行,時常可見。看到一隻風箏在道路附近的空中飛舞總是令我感到驚訝。風箏飛舞的方向是那樣變幻莫測,找出誰在放風箏可不容易。我猜這可能與僅僅50公裡開外大西洋吹來的溫暖氣流有關。
我想到了背景設在阿富汗的電影“追風箏的人”,它對我影響深遠。我覺得放風箏中蘊含著某種美麗卻富有悲劇性的東西: 似乎放風箏的年輕人意識到他們的腳被束縛在了非常惡劣危險的地區,但是他們的風箏能以某種方式掙脫這種束縛,這也意味著他們也能有一天展翅高飛﹔相應地,當他們的風箏卡在高壓電線動彈不得或著“墜毀”在路邊,希望似乎也隨之破滅。當偶遇被遺棄的風箏的時,我會有所感觸,害怕一個夢想也同樣地被遺棄了。
類似的,電影“小孩與鷹”(Kes)講述了一個英格蘭北部的工人階級男孩的故事。他從自己寵物雀鷹翱翔藍天的能力中找到了慰藉與希望。我想強調的是,徒步時我看見的風箏不僅僅是一個物理意義上的實體,更是靈魂對超越環境局限的一種矢志不渝的追求。喀布爾、 聖保羅或約克郡放風箏的孩子們啊,真正的答案其實是教育,教育為人們插上翅膀。
晚上我和雪琳提及了今天的經歷,雪琳貼心地安慰我,這正是我們這次徒步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籌款,幫助聯合國“危險中的兒童”項目(Children in Danger)合作之意義所在。我們也許並不能提供直接的幫助,但是他們可以。你隻要不停地走就行了。這樣就可以幫助她繼續呼吁籌款﹔就可以幫助兒童基金會制作更多“人力”風箏,以幫助那些飽受沖突和貧窮折磨的孩子們。一天結束了,反思自己的經歷,我對他們心存感激。大多數人要麼隻見過貧民窟,要麼隻見過商務酒店。我兩者都見識過,但是應當記住,自己隻體驗過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