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英國頻道>>李貞駒專欄

移民投資額加倍  學生上訴權取消  英國移民條例新修改

李貞駒

2014年10月31日08:42    來源:人民網-英國頻道    手機看新聞

    自三月二十五日英國全新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2014)通過后,不同部分的法律將會一步一步的實施。第二批新的條例在十月十六日呈上國會。

    最低投資額加倍至二百萬英鎊

    對華人影響較大的是第一等級投資者(Tier 1 Investor) 的投資額從十一月六日開始加一倍,從一百萬英鎊成為二百萬英鎊最低投資額。又不再可以有部分買房產,更加不可以用貸款作申請。二百萬英鎊的資金來源將會更加嚴格審核。而全部二百萬要投資在國債或英國公司的股份內。但放寬了投資的股票或債券如市場價下調不需要補充投資額,隻需証明用了二百萬買股份及債券便可。

    但居住英國的條件沒有放寬。依然是每年要住上一百八十五天。還是要住滿五年才可申請永居。如投資五百萬或一千萬英鎊即隻需住滿三年或兩年。但每年居住一百八十五天是一樣的。

    這些更改在二月時“移民咨詢委員會”的調查報告已知道。但有些提議還未有顯示會否實施,還在考慮中。例如不容許投資國債而隻可以投資英國公司,直接幫助英國商業資金周轉。又提議增加投資額而將居住時間降低至每年九十天,但現時還未被內政部接納。我相信降低居住時間才是最吸引的,但是否值二百萬或更多的投資,將來值得討論。

    但現時如要趕尾班車的,請從速申請,隻剩幾天了。

    緊急取消學生上訴權

    大家都可能記得實施新例要在呈上國會后三個星期 (即是要等到十一月六日)才可執行的。但這重大影響力的部份是上周一(十月二十日)就開實施了,通知期不夠四天。

    為什麼沒有符合法律要求? 內政部解釋因為在三月已通過的2014移民法的第十五段已決定在十月二十日實施。而第十五段是取消學生申請延期的上訴權,所以急著在同日實施新的“行政復核”條例。行政復核將代替法庭上訴。而取消上訴權又為什麼要特然實施?內政部大臣解釋是被免這三個星期有大量學生“沖閘”申請以保留上訴權。聽起來也算誠實。

    “行政”與“司法”復核

    所以從二十號申請第四等級的同學們,一旦申請被拒再沒有上訴機會了。所剩下的選擇有四個。

    一)重新入紙申請。針對被拒絕的原因,將申請重新處理再入紙可能是唯一的選擇。特別是材料不足而被拒的申請,法律收緊后就算有上訴權也沒有多大機會上訴成功,現在更加不用說。內政部在立法過程中強調所有條例都有明文規定所需要的材料。如有任何缺少就會被拒,那有爭議的空間?

    二)行政復核。這項法例在境外申請已經實行多年,現將這措施搬到境內申請案件中。這是指在執行決定是內政部官員出了錯誤時,申請人可以在兩周內向內政部提出行政復刻的申請。但申請原因局限在手續上的錯誤,例如拒絕原因是如上所講的材料不足。但申請人可以証實有呈上所需材料而內政部看漏了。在這情況下行政復核就可以將決定扭轉。

    三)司法復刻。這是一項保障人權的最后防線。隻適用於內政部的決定是違反常理或嚴重損害申請人的人權。實際上沒有太多機會派上用場。最明顯的一個例子是內政部不肯接受及考慮申請人的申請而申請人是符合所有條例的。這樣唯一是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復刻內政部的做法是否合法。

    四)離開英國。這其實並非是真的選擇。但在沒有其他辦法時隻得離開再作打算。內政部的用意就是要降低入境人數,所有法例的修改都是以這為目的。

    新法還有很多法律轉變未有實施,要待下回分解。

    (作者為英國李貞駒律師行董事,李貞駒律師日后將繼續為華人分析及評論英國各方面的法例問題。如有任何疑問可寄電郵至uk@people.cn人民網會代轉李貞駒律師。資料隻供參考,法律如有改變,以官方公布為准。篇幅所限,任何提出之查詢,將整理后提出重點討論。個別之查詢,恕未能逐一回應。)

(責編:張茜、燕?)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使用其他賬號登錄: 新浪微博帳號登錄 QQ帳號登錄 人人帳號登錄 百度帳號登錄 豆瓣帳號登錄 天涯帳號登錄 淘寶帳號登錄 MSN帳號登錄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