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星期上班下班交通都比較暢通,無他,隻因為學校已放假。
在英國生活了多年還是覺得奇妙,學生們上課下課竟會帶來那麼大的影響。整個社會的運作都直接或間接被操控在小朋友上課時間的定律之內。就以旅游來說,學校放假前及放假后去旅游所需的費用就有明顯的分別。 最近看到有報道稱一家四口,兩大兩小從英國去西班牙旅游,放假前后的費用相差一千三百多英鎊。
有機(票)可圖
難怪很多家長都想提前在停課前帶小朋友去度假,節省金錢。還有好處是不用跟他人爭。我行很多客戶的子女要在假期回國不單要“捱”貴價機票,還是要提前訂票,否則有錢都買不到票。很多客戶為求安心,都為子女一年五套機票一氣訂購,免得后期買不到機票子女要流浪英國。近年國內學生留學英國的增加令這情況更為緊張。數年前就曾經有騙子利用這情況以售賣廉價機票騙財。騙徒利用學生的互相聯絡信息“售賣”廉價機票。學生們向騙子訂購得到航空公司的訂位確定后將費用直接或經朋友的戶口存入第三者的銀行戶口。但過了一段時間或在到達機場航空公司櫃位時才被通知該機票訂位已被取消。查詢后發現機票是騙子用假名的信用卡購買的。航空公司發覺收不到錢后將機票取消。當事人沒有辦法隻有重新購買機票或放棄回國念頭。
強迫教育
為免買貴機票,很多家長都會提前出發日期,向子女就讀的學校申請提前放假。但英國的法律是強迫父母要送子女上學的。英國法定子女在五歲生日的學期開始到學校上課,或家長可以選擇家中教學。一直到子女十六歲那一學年的六月份最后一個星期五那天為止,除了學校假期,每天都必須要送子女上學,否則政府部門可以向家長罰款甚至於起訴,最高刑罰是罰款二千五百鎊或監禁三個月。但一般是罰款六十英鎊,廿八天內未能繳交即加至一倍為一百二十鎊。如家長堅持抗拒,即可被起訴。每個地區政府都有責任供給所有適齡小朋友的教育,也有責任檢查每一家庭是否符合法律。
人權無價
當然小朋友如果有特別情況及經校方批准是可以放假的,最簡單的是生病時當然不能上課。但因為旅游費用較便宜絕對不是合理原因,所以家長很多都會向校方撒謊,說子女生病而提早放假。近年來英國政府教育部向地方政府及學校施加壓力要杜絕家長無正式理由提前請假。一般情況家長與校方都會達到共識而不會導致罰款或被起訴的地步。但近期就有新聞某大銀行的高級銀行家因為帶子女去美國參加太祖父的紀念日沒有得到校方批准而曠課六天,被罰一百二十鎊。但因為不服受罰起訴到法院,要用人權法抗辯這法律干涉人權!聰明人都會想得到付出一百二十鎊可省回旅費,何必起訴?但英國人的價值觀是不可理喻的。也可以說這人錢多,不情願付一百二十鎊而付數十倍的律師費,正是我行業的“米飯班主”。
(作者為英國李貞駒律師行董事,李貞駒律師日后將繼續為華人分析及評論英國各方面的法例問題。如有任何疑問可寄電郵至uk@people.cn人民網代轉李貞駒律師。資料隻供參考,法律如有改變,以官方公布為准。篇幅所限,任何提出之查詢,將整理后提出重點討論。個別之查詢,恕未能逐一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