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英國政壇友人都侃侃而談未來一年的大計,其中華人參政更是關注熱點。事關英國今年將舉行地方選舉及歐洲議會選舉,2015更是大選之年,政黨的民意支持度不斷拉窄,需要開拓票源,才能更有把握取得勝算。華人以往甚少投票,反而成了優勢,三大政黨均點派了專人,制訂吸引華人選票的方案,華人也可趁政黨拉票之時反映自身的訴求。但華人要提高影響力,保障自身的權益,其實不必等待選舉之年,因為英國議會差不多每一天均提出不同的議案,華人可通過不同程序表達意見,作出影響。
法例須國會通過才有效力
英國議會政制已有三百多年歷史,國會是立法權力之源,政府雖然負責提出新法案,但如果沒有國會的通過,便沒有法律的效力。國會下議院每一個議員都是由民眾選出,所以他們都十分重視選民對每項法案的看法。議員如果罔顧選民的意見,選舉時便可能會受到選民的懲罰,流失選票,甚至失去議席。故此,政府在提出新法案之前,一般都會首先提出草案,征求民眾的意見,特別是受影響的社群,作出適當的修改,減少爭議,再遞交國會投票。法案必須在國會上下議院進行三讀。下議院和上議院可要求修訂,進一步咨詢才投票通過。
英國歷史上,政府便曾經有不同議案因為得不到國會的支持,而被迫作出修改,甚至放棄執行。也有一些議案在下議院通過后,卻得不到上議院的支持,甚至出現立法僵局,引發憲制危機。由於下議院是由平民百姓推選出來,而上議院卻沒有民眾的代表性,所以在道德正義的民主原則下,英國在一九一一年通過了“國會法”:下議院通過的議案,如不能在上議院通過,可引用“國會法”,宣布不理會上議院的反對,由下議院自行立法,上議院不可一意孤行反對下議院的法案。
重視民意新法案來回修訂
實際上,英國“國會法”甚少派上用場。原因是,上議院也越來越重視民意,通常會按民情作出適量的讓步,同時,由於上議院作出的修改,往往也是基於民意的反映,所以下議院也不能漠視,結果真正用上“國會法”的機會還是不多。但也因此,一些新法案,往往像皮球般在上下兩院來回,彈來彈去。立法時間雖然增加了,但卻減少了不少偏離立法原意的不良影響及漏洞。
英國國會每年都會由英女皇宣布來年的立法動議。身為執政黨,政府最重要的權力之一就是可以安排國會動議立法的時間。雖然每一國會議員都有權提出新的議案,但如果沒有政府的支持,在國會安排時間討論及投票,議員的私人提案無論有多好,也會胎死腹中。雖然如此,議員提出私人提案往往可引起更廣泛的關注,成為日后的新法案的基礎。
狄士謨創英國會拉布紀錄
政治圈近年常常提到“拉布”,英文是filibuster,早在1874年便已在英國議會出現。由於國會的立法時間有限,反對黨若在辯論時進行長篇大論的演講,政府因為時間不足,唯有放棄提案,或在來年的國會中再作辯論。英國華人熟識的“國會華人事務委員會”創會主席狄士謨在2005年便曾經在國會發言一百九十七分鐘,是英國近年的國會“拉布”紀錄保持者。
英國國會的立法程序十分注重民意,一些具爭議性的立法,往往由下議院到上議院來回修改兩至三次,每次都用上幾個月的時間。一項新法案,由政府提案到女皇簽認,中間可能歷時數載,華人若多了解立法程序,在有需要時便可以在不同的立法階段,把握機會,提出意見,產生影響。
(作者為英國李貞駒律師行董事,李貞駒律師日后將繼續為華人分析及評論英國各方面的法例問題。如有任何疑問可寄電郵至uk@people.cn人民網會代轉李貞駒律師。資料隻供參考,法律如有改變,以官方公布為准。篇幅所限,任何提出之查詢,將整理后提出重點討論。個別之查詢,恕未能逐一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