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執政保守黨“黨鞭長”被迫辭職的新聞擾攘了大半年,成為英國媒體連日來最關注的政治新聞。什麼是“黨鞭長”?英國是民主政治的國家,政府官員都是透過選舉成為國會議員后,再由選舉中勝出之政黨委任。議員雖然都是各自從個別的選區獲選而晉身國會,但參選人若要勝出,往往需要政黨組織提供的協助,安排各項選舉工程。要代表政黨在選區參選,首先是要經過多番競賽,才能得到政黨的支持及提名。
由於每一個議員背后都需要依賴政黨強大的支持,當選后,也理所當然地效忠政黨。但個別的議員有時會有一些政見未必能夠與政黨達成一致,對不同的事務會有不同的看法。政黨要在政治舞台上有影響力,黨內所有的議員必須要齊心合力,“同聲同氣”。所以每當有議員對黨的政策有異議時,黨的“鞭策”隊(英文“whip”) 便會出動,說服議員就范。
其實議員被推薦為候選人的時候,黨中央便已開始詳細了解議員的背景及政治取向。進入國會后,“黨鞭”隊伍更會開始“工作”,不但是議員的監護人,也是他們的“朋友”。在政策上有異議時,既會拉關系說服異見,也會利誘,利誘如不成就威迫,可說是恩威並施。如果威迫利誘都不成,議員還是強烈反對黨的政策時,最嚴重的后果將會被開除黨籍,即官場所謂“失去政黨的鞭策”。議員失去黨鞭,雖仍可保持國會議員的身份,但卻失去了黨的認同及支持。所以“黨鞭”隊伍在政黨及國會上影響力很大,地位很重要,就像學校的風紀隊一樣。也因此,當保守黨政府的“黨鞭長”被迫辭職,便成為了全國轟動的頭條。
事源在2012年9月19晚,保守黨“黨鞭長”離開唐寧街時,吩咐負責守衛的警員打開大閘門,讓他踏上自行車離開。警員拒絕開閘,告訴他:自行車隻可在旁邊的行人閘手推離開。身為政府要員,可想而知“黨鞭長”當時很勞氣。據報導,他向警衛粗言粗語,但這並不是逼迫辭職的原因。當值警員指控“黨鞭長”稱他們為“Plebs”。這個英文字是一個古羅馬名稱“Plebian”的簡寫。在古羅馬時代,這名稱是指一個普通人,沒有權力或學識的人,說得好聽的是“平民百姓”階層的人,但這個詞語的現代的用法已演變為“沒出息的人”的形容詞,帶有非常輕蔑及敵視的意思。事發后,“黨鞭長”就使用粗言粗語“問候”警務人員公開道歉,但強烈否認曾使用“Pleb”的用詞鄙視警務人員。
英國警隊展開了調查,但數名“受害”的當值警員眾口一詞說“黨鞭長”曾使用這名詞侮辱他們。“黨鞭長”在百口莫辯之情況下掙扎了數星期后被迫辭職。事件也告一段落。但是“峰回路轉”,數月后有報導指出,有証據顯示“黨鞭長”確實沒有用上這名詞。警方調查結論卻堅稱當值警員沒有犯錯,也無需採取紀律行動。當值警員也在國會接受議員問話。結果也是警員沒有犯錯。兩周前,傳媒掌握了實物証據——事發情況的錄像,錄像沒有証據顯示“黨鞭長”使用了“PLEB”的名詞。在這驚人的發現后,當局重新進行了調查。警方先前兩次的內部調查大受質疑。國會也宣布要重新審問相關警員,譴責他們誤導國會。報章更大字標題指稱,新的証據足已証明警員所講的不是事實,即是說謊。
英國警員長久以來給人一個“公正的、正直的”的印象,警察是不會說謊的。身為律師,我們的經驗是法官、陪審團或一般市民對警察所講的証供都不會作任何質疑。這次事件帶出的疑問不單是那數名警察是否聯合做假口供。每行業都會有壞的份子,但事件經過多方面的內部調查,竟然查不出疑似“假口供”,令人質疑警務整個內部檢察制度是否都有問題。
英國華人餐飲業多年來都有投訴警方查捕捉拿非法員工在進入商鋪時沒有依法行事。他們指責所有的突擊搜查都是直闖商鋪店內,及探入廚房等,沒有首先出示搜查令,也沒有解釋搜查原因,直至被質問搜查令何在,才會出示。更甚的是,搜查令上寫明搜查的是男性非法人士,但所有店鋪的女員工都被調查。明顯不是以搜查令的原因而來,而是“釣魚”。李貞駒律師行也曾經代商鋪投訴警方人員沒有依法做搜查時,警方作出調查后卻總是指稱搜查人員依照所有程序辦事,投訴不成立。希望這次事件后英國國會立法改善警方的操守及監管系統,因為現在已有証據顯示警察人員也是會說謊的。
(作者為英國李貞駒律師行董事,李貞駒律師日后將繼續為華人分析及評論英國各方面的法例問題。如有任何疑問可寄電郵至uk@people.cn人民網會代轉李貞駒律師。資料隻供參考,法律如有改變,以官方公布為准。篇幅所限,任何提出之查詢,將整理后提出重點討論。個別之查詢,恕未能逐一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