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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駒律師:英國邊境處搜查令權限解讀

李貞駒律師

2013年09月18日15:33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英國政府要打擊非法勞工,計劃加強對聘用非法勞工的懲罰,提高雇主的罰款金額至20,000英鎊,七月份推出議案並進行了咨詢。華埠大管家“孫子兵法”向我訴苦:英國經濟低迷,中餐業的生意已飽受打擊。邊境處近月來又多次到倫敦華埠進行搜查行動,對不少餐飲東主已經造成困擾,加上目前餐飲業長期人手不足,如果新規例一旦通過,僱主們定將感到更大壓力。

  我向“孫子兵法”說:新例中有一些不合理的建議,我們將會向律師業界組織反映,向政府表達不滿。政府如果一意孤行,定將面對司法覆核的挑戰。餐飲界人士如面對邊境處搜查行動,千萬不可慌張,應冷靜應對,盡快尋找法律的協作,保障自身的權益。

看清楚搜查令資料是否正確

  我最近督促李貞駒律師行的員工制作資料卡,向華人的店員派發,希望提醒大家面對邊境處的搜查行動,需要留意的事項。李貞駒律師行的合伙人“姜太公”認為餐館如遇到查牌時,商戶必須要求移民官進入商鋪前出示搜查令(WARRANT)。帶隊的官員應要在第一時間出示搜查令及表明要找哪些人。所有搜查令都是移民官向地方法官(Magistrate) 申請而發出的。搜查令上清楚地列出了申請官員的名字、搜查原因及地方法官的名字及簽字。所以,店員要看清楚搜查令的目的以及其是否合法。

  必須注意,搜查令絕對不是任由官員搜查店中每一個人。搜查令需列出官員要搜查哪人的名字。據我們的經驗,搜查令上的人名九成是沒有其人的。但移民官卻可藉此理由查問每人的身份,以便找出搜查令上的“人”。由於搜查令上的人名說明被搜查人的性別,我們就曾經投訴,搜查令上的人名是男性,移民官為何要調查店內的女員工?這樣的做法絕不適當。

移民官搜查使用大包圍戰術

  官員有權搜查,但必須按照地方法官在搜查令上批准的指示,而非“釣魚”。這是我們法律界的術語,即是官員借用一個籍口來搜查店鋪,但目的是“釣到”名單上沒有列出的非法人士。每次我們向移民局投訴他們“釣魚”時,官員都解釋說是店員“邀請”他們入店內﹔並指稱店員看過搜查令並很“合作”地告知搜查令上的名字可能是女性的。所以,官員需要向每一個員工詳細搜查!

  不少商戶告訴我,移民官入店時都是“大包圍”的,根本沒有首先出示搜查令。所有員工都是實時被拉出來,分別接受盤問。“姜太公”認為:一些移民官知道他們沒有正式的權力,所以全部都是“快刀斬亂麻”,利用有限的時間,找到非法人士。到事后接到投訴再用籍口推托。

冷靜處理不要驚慌走避

  查牌時最重要還是要冷靜處理,千萬不要驚慌或走避。因混亂之中,往往會把事情越搞越大,引來更大問題。邊境處可能用嘈鬧聲為情況可疑的理據,無需搜查令入店內搜查。此外,要記著,對方如只是持有舉報信件,未有地方法院批准,餐館可要求他們離開。因為沒有搜查令,擅自進入餐館及私人物業都是違法的。

  餐館亦可要求提供搜查原因,及紀錄搜查員的編號及資料,以作日后參考。搜查員一般會將僱主及僱員分開,防止影響查問程序。僱員除了提供姓名及住址外,其他問題無需實時回應,可選擇答“無可奉告”(NO COMMENT),之后再尋求律師協助。

(作者為英國李貞駒律師行董事,李貞駒律師日后將繼續為華人分析及評論英國各方面的法例問題。如有任何疑問可寄電郵至uk@people.cn人民網會代轉李貞駒律師。資料隻供參考,法律如有改變,以官方公布為准。篇幅所限,任何提出之查詢,將整理后提出重點討論。個別之查詢,恕未能逐一回應。)

(責編:馬茜、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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